横竖横

红茶要配白兰地

【TSN/ME】赊艳

*《没有归还的一天》AU

*简介:白首如新,倾盖如故。

  

  马克·扎克伯格在一场平平无奇的慈善晚宴中偶遇了爱德华多·萨维林。

  

  这原本也只是一句平平无奇的描述,如果撇开他们已近五十年不曾相见的事实。

  

  当时他掌心的橡木柄手杖晃了一下,就哐当倒地。他撑住身边助理的胳膊,问:“我好像看到了华多。”

  

  年轻的助理茫然道:“华多?”

  

  背熟往来交际的名单是助理的天职,但这可怜的孩子实在不记得“华多”是谁。

  

  马克吃力地揉了揉眼睛,铮亮的镜饰映出他满头银发,昭示这具身体已然老去。可不妨事,只要大脑还锋利如昔。华多,华多……他怎么会认识八十三岁的爱德华多?在平等流逝的岁月里,他们早已形同陌路。除非……

  

  他看到的是二十岁的华多!

  

  但这怎么可能?

  

  马克怀疑自己眼花了,迅速回顾四周,然后在声光交错中再次捕捉到那个道高挑清瘦的身影。

  

  他蹒跚着追上去,像追逐一轮水中的月亮:“华多?爱德华多·萨维林!”

  

  太久没有念出这个名字,他都诧异于自己枯哑的声音。

  

  助理慌忙跟上,想托住马克平举的手臂。但那根食指掠过无数衣香鬓影,他的华多是午夜的灰姑娘,只依稀回了个头,就很快消失在镜花水月中。

  

  但就是这一眼,马克确信自己看到了他。

  

  他已经老了,老得天天守候凌晨四点的硅谷,老得定期得吃便秘药丸,老得朋友们都不会在半夜接起他的电话,有些好梦正酣,比如达斯汀;有些天国逍遥,比如肖恩帕克。

  

  但马克是谁?就算七老八十了,也能隔空把达斯汀的电话铃声改成泉水叮咚,让老友在无尽的滴水声中忍无可忍地披衣起夜,顺便按下免提键怒吼:“马克·扎克伯格,你要对我的膀胱做什么?!”

  

  “我看到了华多。”

  

  “我们是同龄人,你该知道这个岁数有多少难言之——你说什么?”

  

  “今天晚上,我看到了二十岁的华多。”

  

  “你在说梦话,”达斯汀嘀咕,废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个昵称从雾蒙蒙的记忆中打捞上来,“你想他想疯了。”

  

  “我已有许多年不曾想起他这个人,”马克平静地陈述。

  

  达斯汀噎了一下,托着腰坐起来,慢吞吞道:“也许是他的孩子,我让人查查他的行程吧……”

  

  “查过了,”马克打断他,那熟悉的冒犯让达斯汀恍惚,仿佛时间倒流回大半个世纪之前。而他一如既往地停下手头一切动静,去听马克接下来的发现。

  

  “华多的三个孩子,最小的女儿也已经44岁。孙辈当中只有一个男孩,昨天在普罗旺斯乡下的一家三星披萨店里喝酒喝到凌晨,他的朋友发了几条状态,你看。”

  

  达斯汀摸到老花镜戴上,眯了眯眼,屏幕上传来的男孩笑容夸张,绯红的颧骨高高飞起。达斯汀对爱德华多最后的印象是一张官宣结婚照,他拥着身材颀长的女人亲吻下去,她的颧骨也是这样高而迷人。

  

  “他有他祖母的骨相,但这不是爱德华多,”达斯汀叹气,“何况人家在法国。是人有相似,马克,你累了,”

  

  他本想说的是马克,你老了。

  

  老了,才会误判,会恋旧,会把近在眼前的陌生人错看成咫尺天涯的故友。

  

  但马克越老越固执:“我不会认错华多。”

  

  现实破碎如纱,过往浮现如新,这对老年人可不是什么好事。达斯汀动了动唇,思忖着怎么才能提示助理给马克安排一次阿尔兹海默专检。但马克的下一条消息瞬间让他挺直了腰背。

  

  那是一张二十三年前的合影。天知道马克是如何从社交网络的动态海洋中把它打捞出来,湿沥沥又雾蒙蒙地展开在达斯汀眼前。大约是某次峰会的晚宴,Po主身着一袭及地晚礼服,酒红色的V字领一路开到肚脐,兴奋地拥着身边棕发棕眼的年轻人,配上一排醒目的感叹号:“爱德华多·萨维林,你玩弄了时间魔法!!!!!”

  

  达斯汀使劲揉了揉眼睛。

  

  二十三年前的爱德华多,比他们还年长些许的爱德华多,在像素模糊的截图中如同一朵停驻在时光里的琥珀花,不老不死,宛如初见。没有任何现代科技能将人类的青春还愿到这一步,即便是马克和达斯汀这样的富豪也无能为力。何况以抗老闻名的东方人,也至多只能留住肌肤和体态的年轻,但谁连一丝皱纹、一根白发也无?

  

  他现在理解马克了——这怎么可能?

  

  这压根是个悖论!

  

  更何况,如果今晚马克看到的是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多,二十三年前他就不该出生!

  

  更多的合影、街拍和侧颜被陆续发了过来,最早出现在达斯汀和马克五十三岁那年。但每一张相片中的爱德华多,都是无懈可击的二十二岁。

  

  马克并不是第一个发现魔法的人。

  

  社交网络的诞生让我们得以留住人生中每个琐碎或重大的节点,也像一道道分水岭见证着生老病死,悲欢离合。但是没有人——没有人,能在电子洪流中永远年轻。

  

  爱德华多做到了。

  

  “时间的……魔法……”达斯汀喃喃,喉咙黏连成一枚刺痒的结。

  

  “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看。”

  

  马克的声音异常冷静,达斯汀曾以为他的声音会永远那样冷静下去,在捱过了几乎一生的风浪之后。但此刻,他却从那冷静中听出一丝不同寻常的颤意。

  

  那颤动就像是,某种渴望。

  

  而渴望是年轻人的特权。

  

  一张新的截图被发过来,照片上的爱德华多四五十岁的模样,年华老去而雍容依旧,高定西装上的蜂鸟胸针闪烁着奇异的光辉。这是达斯汀熟悉的华多,如果没有“魔法”,他该是这样老去的,从容且无畏。

  

  “这是现在能够找到的资料中,他最后一次公开出现在社交平台上,”马克说,“找到他,达斯汀。找到他。”

  

  通话就此截断。

  

  来自过往的心魔一旦种下,就再难根除。马克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大大小小的社交场合。有许多活动本已不适合他的高龄,但他坚持亲临,有时甚至拒绝助理的陪同。他不顾身份和威仪,几次搭住年轻男客的肩膀,又在对方回头的瞬间撤手离开,惹得那些初露头角的精英们人心惶惶。

  

  要知道,即便在年轻气盛时,马克·扎克伯格也从不是什么高个儿美男子。怪诞的行为和耄耋富翁联系在一起,一时间暗流涌动,诡艳的传闻不胫而走,又因为当事人的年纪而多少叫人有些不适。

  

  有些营销号干脆祭出耸人听闻的标题:脸书创始人鳏居十年另觅新欢?想步爱泼斯坦的后尘从来不会晚!

  

  马克对此充耳不闻。并非所有人都能享有他的特权,当你历尽千帆又财势滔天,你的眼中尽可以只盯着猎物,别的什么都不用放在心上。

  

  而达斯汀再度披甲上阵,揉着自己风湿变形的关节替他守在后方,破解爱德华多的行程,把他可能参加的每一场聚会都列上单子,再丢进排列公式里开出时间表,好让马克一场不落地奔赴。

  

  两个加起来将近二百岁的老头配合默契,仿佛回到了柯克兰白手起家的岁月,力图证明自己的神采不减当年。他们拒绝任何下属参与,心照不宣。

  

  今晚的地图落在国会大厦,达斯汀言之凿凿地告诉马克,“他”一定会参加这场派对。

  

  马克纠正他,是“华多”一定会来。

  

  随后,他在晚风飞扬的露台栏杆边瞥见了那个身影,正站在洁白的窗幔后面举杯痛饮。

  

  马克不假思索地追了上去。半圆形的阳台没有任何退路,他找了这么久,用他所剩无几的寿数,这是他绝不能错失的机会。

  

  马克并没有说谎,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,他很少想起爱德华多其人。起初是刻意将他压缩在脑海中的某个小匣子里,不去搜索和他相关的一切。久而久之,不知从哪一天起,他就真的不再想起那个人,连睡梦中都不曾有。

  

  对他来说,想要疗愈自己是如此简单。

  

  但人心啊,就是这样奇怪。分开帘幔扑上去的那一瞬,他闻见香槟的酸涩,六十年前的夜风,以及早已停产的雪松香水和油腻腻的发胶。这些气味融合起来,猛地敲开那个小黑匣子,释放出一个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多,活生生站在他的面前。

  

  我们从不遗忘。我们只是,封藏。

  

  “华多,”他说。

  

  若对着八十三岁的爱德华多,也许马克无法将这个昵称脱口念出。但面对眼前的年轻人,似乎他无名无姓,只有那五个字母可以概括他尚未开始的人生。

  

  华多,华多,撮起双唇要接吻的姿势,呼出温热的气息,再舌尖卷起,又沿着上颚轻轻一弹。又利落,又粘稠。没念过的人不会明白它有多好。

  

  而马克偏偏不许旁人念起。

  

  “哎!”

  

  帘子后的人发出一声模糊的叫唤,像是应答,又像惊呼。

  

  他把半透明的帘纱攥在手里,像一张面具似的挡在自己面前。于是原本端着的玻璃杯磕碎在大理石栏杆上,酒液洒落下去,薄脆淋漓的一声。

  

  他们僵持在那儿,隔着一道幕布。马克不再上前了。他个头向来不及爱德华多,但像今天这样角度夸张的仰视还从未有过。这明晃晃昭示着他的衰老和萎缩,刺伤了他依旧膨胀的自尊。他们离得这么近,风会把他身上那股老年人行将就木的臭味带到那边。

  

  他心里掀起一股突如其来的怒火,冷冷地问:“你是谁?”

  

 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,似乎偏了偏头,然后握住了马克的腕子,用他那只被香槟打湿的冷手。

  

  “你来了呀,”他轻快地叹了一口气,毫不意外地,“好久不见。”

  

  马克阴鸷地盯着那只手。寒气掠去,生机勃勃的暖意就贴上来,连声音也生嫩得可怕。像树枝上新割下来的金色蜂蜜,顺着刀尖淌到盘子里,世上除却爱德华多,这把嗓子再不会是第二个人。

  

  然后帘子一摇,那张鲜嫩到刺眼的面庞就闯进了马克浑浊的眼眸。

  

  说来可笑,他从来没有设想过重逢的画面。因为细究起来,他记不得是从哪天起失去了爱德华多的音讯,更想不起自己是从何时开始不再想起这个人。没有告别,自然也就谈不上重逢。

  

  再次看到爱德华多的时候,他与记忆中一模一样,如果不是马克直视着他的眼睛。

  

  那是垂暮之年才会有的眼睛,岁月像青苔一样,爬上金棕色的砖墙,层层缠绕紧裹,把最坚实的墙面也裹出了丝丝缕缕的裂。而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多晃着双腿,坐在那堵断墙的最高处,仿佛已经等了他很久、很久。

  

  “跟我来吧。”他没有放开马克的手,就这样迁就着他的步伐,撇开周遭窃窃私语和如刺的目光,把他带到了吸烟室里。

  

  然后他坐在红色天鹅绒的菱格沙发上,交叠双腿,皮鞋跟恰好压着织金的镶边,竖起食指支在唇边。

  

  “告诉我,怎么回事,”马克声音发哑,“你的行踪一开始只在新加坡和东南亚国家出现,但是近几年频频有人在美国看到你。”

  

  爱德华多只是很专注地看着马克。太专注了,甚至有几分贪心:“你说呢?”

  

  “你在等我发现你,”马克说,“你是故意的。”

  

  爱德华多摇了摇头,却没有否认:“我不知道,像我们这样的年纪……何况你从来也不喜欢派对。”

  

  但他还是来了,早在马克发现他之前,在马克与达斯汀疯狂地大海捞针之前,就抱着渺茫的奇异的心念,如同本能一般在美洲屡屡现身。

  

  马克倏然柔和了口吻:“说吧,把作用你身上的魔法告诉我。你想把秘密告诉一个人,而它只有我能保管,对不对?”

  

  爱德华多露出一个狡黠的笑:“不,我想用它战胜一个人,而我一生的败绩只有你,马克。”

  

  他点了一根烟,并不去抽。就在它的明灭掸落间,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。

  

  “你会相信这样的事吗,马克?在硅谷,人们只讲和利有关的事,只做和名有关的梦。连最疯狂的幻想,脚底板也踏在实地上。可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,就知道奇遇也是千真万确的。我遇到他那年只有二十一岁——那时我们还没——在放假回迈阿密的某天。我父母和阿历都不在,他说他是慕名而来,名片上写着是作家,我就在客厅接待了他。恕他的名字我不能告诉你,我们之间签过保密协定,何况他如今已经声誉斐然。

  

  “他那时是个苍白佝偻的人,年纪不算很大,双眼凹陷,大得吓人,这让他老态毕现。可那双灰绿色的眼睛里时不时迸发出赤裸的火花,是思维过于亢奋的表现。老实说,我有点儿后悔独自见他。打小我跟着家里见过不少艺术家,但没有一个像他这样,好像随时在燃烧,又随时会灯枯油尽似的。

  

  “他推给我一张合同。马克,你看,我读合同向来是很谨慎的!但上面写了什么,我已经记不太清。因为他落在我耳边的话实在太离奇。他介绍说,自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,一生都致力于写出一本传世杰作。于是他写啊,写啊,怎么也无法出人头地。有时他想要放弃,可有时又写得发狂。他向上帝祈求,向撒旦许愿,但谁也不回应他太过贪婪的宏愿。终于有一天,天知道他求到了哪里,不知名的神鬼对他开恩,赐他一份旁人没有的宠遇。他可以向任何一个人借贷寿命,将其鲜活的生命力编织进作品中。譬如那年二十一岁的我,允诺把自己的二十二岁借给他,那么等来年生日,我就直接成了二十三岁。当然,谁也不会察觉这种细微的变化,包括我自己。等上了年纪,康健与姿容都不再,我就可以向他分次取回当初出借的365天青春,一次24小时为限,享受时光倒流的无上甘泉。

  

  “我当时将信将疑,只觉得他已经疯了;又以一个从未经受过命运摧残的幸运儿的悲悯之心,认为他很可怜。那时候,我还满心以为不幸绝不会降临我身,而自己有朝一日是会改变世界的,马克!我们这些出身优渥的年轻人的同情心,是世界上最天真、最完整也最傲慢的东西——于是我答应了,签上了自己的大名。反正那份合同对于任何一个有常识的律师来说,都是一张废纸。

  

  “他如获至宝,小心把它叠放进公文包里,对我连连道谢。但我看得出来,他的神思已经瞬间飞到了别处,仿佛迫不及待地要开始下一篇故事的创作。我忍不住问他,为什么会选中我?”

  

  “因为你年轻时很英俊,”马克插嘴,又改口,“很漂亮。”就像现在。

  

  爱德华多笑了,那笑容很淡,有些湿润,像雾似的:“我也这么以为。但他搓了搓手,对我说外貌只是他选择客户最不重要的一项指标。一部优秀的作品中不必人人是美人。我被选中,是因为他从我身上看到了某种力量,他就是凭着这种力量的强弱来筛选客户的。”

  

  马克问:“什么力量?”

  

  “经受和咀嚼巨大痛苦的力量。”爱德华多简洁地说。

  

  马克闭上了嘴。

  

  “接下来的事,你就都知道了。我比你还老,马克,你明白吧?上了年纪就会常常想起往事,这就好像我们一晚上起码得起两次夜一样雷打不动,叫人羞耻又无奈。我认识了你,我们一起……哎,这没什么好多说的。我决定要离开美国时还很年轻,想不起要问他讨还自己的青春,也压根不相信他的故事。但那几个月里,他的筛选标准却总是萦绕在我耳边,像一句预言或者,一道……神谕。早在我被你伏击之前,就有人预见了我的心碎。这种感觉,是很微妙的。

  

  “我甚至想,此刻也一定是他文思最畅的时候吧。那家伙原来是只秃鹫,专盯着你心中死去的部分大快朵颐,抓着旁人的苦难在书里狐假虎威,还要挑动尸体的余温。真不知道除了我,还有哪些倒霉蛋会被他选中。可是马克,这不正是那些见鬼的作家的天职吗?

  

  “新加坡住得很舒服,我倒不是在嘴硬。我和玛莎相逢相爱,度过了很得体的二十年。直到我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,我都一次没有想起过那个作家。但当我和她签完离婚协议,玛莎提出再照一张全家福,我在相片中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衰老。人的衰老不是一根白发一条细纹,不是的,马克。它也不是一个缓慢氧化的过程,不是我们用医美去和时间讨价还价的恶果。它是……一蹴而就的,是你看着照片里的自己,忽然就意识到再也回不去。别笑我!你也说我年轻时是英俊的,何况又刚刚恢复了单身。

  

  “于是我试着用他留下的联系方式问了一句。当时还自嘲地想着,我的痛苦早已消散,大概他也不会回复。不料他很快就寄来一份文件让我签署。那天凌晨我睡不着,玛莎早已另辟别居,我随手拿起手机的锁屏映出影子——马克,我就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样。

  

  “我活得太久了,日子早就过成一根平滑的细绳,每一天都编在里面难舍难分。回看时看不到日期和数字,只有大团大团模糊的感受。但总有那么几天会被打成绳结,把你的人生切割成段。当你触摸过往,就能清晰地感受到它粗糙的凸起。马克,那个夜晚就是我的绳结之一。

  

  “我几乎从床上跳起来,像个过气的女明星对着镜子照啊照的,想要收拾一番,衣柜里放过量的西装竟然全都不合身了。我一个人也没有告诉,拿上卡就翻出了窗户。

  

  “起初,我只去近郊的酒吧流连,没有人认得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多·萨维林。新加坡人眼中的萨维林是个住在空中别墅里装腔作势的半拉老头,永远被流放的失败者,绝不会是穿着花衬衫跳着舞,会请所有人喝酒的年轻人。人人都欢迎我,人人都喜欢我,人人都上来吻我,最后我跟着不知道什么人回家,又在魔法失效之前匆匆离开。有一次,只有一次,一个格外热情的魔术师悄悄尾随我回家,结果他吓坏了,我不得不自己起草了一份保密协定让他签下。但此外的一切都很美好,我不介意他们合影,也正是那时开始我不再更新自己的社交动态。谁会在意一个年过半百的人每天去了哪儿,跟谁打了高尔夫?马克,我偶尔会想,要是大学没有跟着你混,我夜夜都会过这样的生活。糜丽又空虚,而空虚有益健康。

  

  “就这样过了几年,我不知疲倦地匿名赴宴,直到街头猎艳的把戏玩得倦了,胆子也逐渐壮起来。陌生人的赞美满足不了我,试想如果老朋友看到这样的我呢?于是我开始冒险,几次向作家讨要了青春之后,去参加正式的峰会和晚宴。总有拜高踩低的人对我轻佻视之,拿到名片之后又一百八十度转了态度。至于那些熟面孔,个个都对我惊叹不已,指责我是吸血鬼、魔法师,用钞能力干了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换来这张脸。在那些场合,金钱和能力已经无法衡量低位的高下,你可以想象我处在抽气和赞美的环绕之中获得了多么久违的满足!

  

  “但是每个提前逃席的夜晚,钟点晃悠悠走过十二点,我在后车厢的摇晃中感到骨骼的疼痛和倦意,打个哈欠都能闻见口中老年人才有的臭气,我才觉得……累了。没有什么比返老还童之后的再度衰老更让人心神俱疲。作家,作家是残忍的,他直到现在仍旧榨取着每个出租青春者的痛苦。因为马克,他允许我不断地回到二十二岁,却阻止不了时间像一条笔直的黑线,毫不留情地往前走着。只有我的皮囊在过去和现在的缝隙间来回摆动,像一只虚空飘荡的鬼魅,除了提醒我的无能为力,旁的什么都改变不了。

  

  “我曾回过里约,也几次飞回迈阿密、波士顿和帕罗奥图。我不带任何人,独自用二十二岁的身躯走过童年和青年时日日描摹的路,一遍又一遍,一来又一回。可母亲和阿历都已经不在了,我和你租过的别墅被推平重建,柯克兰里的新住客把门框划得面目全非。而我的眼睛,已经连屏幕都看不清了。马克,我们的青年时代,那竟然是五十年之前的事了。意识到这一点之后,我一连五年都没有再联系过他。

  

  “他来信说,我的存款只剩下最后十五天了,我的内心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牵动。有那么一瞬间,我想把这五天作为赠品交付给他算了,但不知为什么,这条消息迟迟没有发过去。”

  

  烟蒂早已冷却,从他修长的指尖滑落,从他长长的故事里燃尽。

  

  那十五天,他用到哪里去了呢?爱德华多没有说下去,他不用再说,马克已经知道了。

  

  他回到了美国。人生最后的十五天青春,他豪掷在这片让他暴富成名,又迫他远走他乡的土地上,周旋在一个早已忘记了他姓名的名利场。他当然不能和作家一笔勾销,因为他尚有心愿未了。

  

  马克紧张地前倾着上身,即便这让他的脊背隐隐作痛:“你还有几天?”

  

  “……今天之后,还有最后一天。”

  

  爱德华多半阖着眼睛,悠悠地叹了口气。在这具昳丽的身体中,遮住眼睛,叹息也会泄露他真正的年龄。

  

  人生真是没有定数啊——假使玛蒂尔德没有丢掉那串项链呢?倘若邦妮不曾骑上那匹小马呢?要是……他当初没有冻结那张卡呢?

  

  可这样的事谁又说得准?巴黎的野玫瑰日日在广场上起舞,今天主教不在,明天主教不在。但总会有那么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,弗罗洛从圣母院高塔的小气窗望出去,望见他的命运。

  

  而人无法与命运抗衡。

  

  艾丝美拉达逃不掉的,爱德华多也逃不掉。

  

  回到这里的每一天,他都像个真正的阿尔兹海默患者那样,被沉没许久的往昔萦绕,那些他原以为早已魂飞魄散的人和事。

  

  “你不问我为什么回来么?”

  

  他还想再点一根烟,被马克夺走了火头。于是他们便在昏暗中相对,稀薄的月色从窗外打进来,马克在暗处,爱德华多在明处。外面是飘飘渺渺的声光歌乐。

  

  马克说:“你想被我发现。”

  

  他以前说这话的时候准会耸肩,但如今不是从前了。

  

  爱德华多又笑了,年轻让他格外爱笑:“然后呢?”

  

  “你就赢了,”马克理所当然地说,“你想像这样站在我身边,然后全世界都会知道你赢了马克·扎克伯格。”

  

  爱德华多仰头大笑,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,直到他感觉到马克用手轻拍了下他的膝头。

  

  “华多,”他低声说,“把最后一天给我吧。”

  

  爱德华多顿住了笑,缓慢地、一帧一帧地垂下脑袋,盯着那只布满沟壑和老年斑的手,比记忆中要大,指甲起伏不平,青蓝色的经络可怖地浮起。他没有思考很久就答应下来,好像他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似的。

  

  他解释说作家的订单很多,需要提前两周预约,他们约定两周后在爱德华多短暂落脚的酒店见面。

  

  马克度过了他头发全白后最忐忑的两周,全靠折腾助理来捱日子。新衣服啦,皮鞋啦,香水啦,所有这些助理从不操心的事,都得在十四天内完成。随后他就可以独占二十二岁的华多,一整天。他们会去哪里,聊些什么呢?马克不知道,他甚至后悔放弃了健身,不确定自己能否承受住长时间的游逛。

  

  到了那一天,他穿戴一新,怀着许多老人愿为之一掷千金的激动的心,叩响了爱德华多的房门。但门没有关上,日光从门缝里倾泻而出,静得可怕。

  

  马克屏息走了进去,客厅里到处都是衣服,是爱德华多钟爱的高定西装。藏青,酒红,玄黑,灰白,有几件还簇新着。但爱德华多不在这里。

  

  “华多?”

  

  他以故人的熟稔向套间走去,卧室的门豁然洞开,却没有开灯。厚厚的窗帘隔绝了阳光,马克首先看到的是梳妆台上一封被拆开的短信。

  

  作家字迹潦草,解释说近来业务周转不灵,人们的痛苦越来越流于肤浅。因此这一天无法如期归还给爱德华多。但他们是老朋友了,他希望爱德华多相信他的信用,给予一到两个月的宽限。

  

  签名难以辨认,但马克已不在乎。他把信放下,看见爱德华多正背对着自己,站在衣柜前微微发抖,有种难以言喻的违和。

  

  “华多?”

  

  那双肩膀猛地一颤。

  

  “不……”

  

  马克终于明白不对劲在哪里——他不再需要仰视爱德华多了,他的背影就像自己一样佝偻嶙峋,声音是走了调落了灰的琴弦,又像蜂蜜滴入厚厚的尘土中。

  

  他的心忽然狂跳起来,几乎超出了健康所能承受的阈值。作家失约了。那么在他面前的,并不是那个青春少艾、只剩下青春和美貌来击败他的爱德华多,而是…一个和他所差无几的老人。是岁月的潮汐侵蚀下,被风干枯萎的华多。

  

  马克的呼吸变得很沉,在昏沉甜闷的气息中逐渐看清了自己的心。也许从一开始,他想见的就不是年轻的华多,而是眼前这个。这个当初紧掩伤口,如今亦羞于老去的华多。这个他从未见过的、好似一转身就一败涂地了的华多。

  

  “华多,”他又叫了一声。

  

  像是音弦停止颤动,爱德华多也静默下来。在马克面前,他总是一无所有,这二十四小时的青春秾艳就是他高人一等的全部筹码,是命运赊借给他的最后一张面具,最后一件新衣。

 

     但现在什么都没有,在他和马克之间。他是赤条条降生到这个世上,也将要赤条条地去面对他的过去,面对马克·扎克伯格。

  

  他转过了身。

  

  FIN.



原作小说很漂亮,也很短,是我最喜欢的那一类,兼具了衰老,美貌,华丽,优雅,奇幻和死亡。网上的译版一般,而且删改很多,推荐实体版,阅读体验非常好。

原作中的年轻人没有见到贵妇人的绝美容华,而马克有幸见到了华多遮遮掩掩的暮年,却是在连拥抱都需大费周章的年纪了。要怎么说呢?大概就是“一别音容朽,心老白马瘦,不如恩怨休”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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